经各学生党支部考察、推荐和学院党委审核,近期拟将以下同学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。根据我院组织发展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本科生(35人)
谢晓琳 | 王浩男 | 王烙冰 | 高杭轩 | 朱佳琦 | 郁凌霄 | 徐秉源 |
颜李超 | 管梦影 | 韩润冰 | 万 谊 | 王 佳 | 谢晨欣 | 于佳灵 |
邹蓓蕾 | 周龙龙 | 钦 霏 | 陈 程 | 谭妮妮 | 王瑜施 | 徐 瑶 |
邹彦琪 | 罗晨瑶 | 徐焓莹 | 董 瑶 | 李晨烨 | 陆 菲 | 莫珏莹 |
丰 薇 | 乐小荣 | 刘博涵 | 赵雪彤 | 施 昱 | 张珏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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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热斯江·热合木吐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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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(8人)
吴合庆 | 夏 平 | 李柯昀 | 徐玉洁 | 刘 静 | 陈 英 | 张应龙 |
丁瑜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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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示自即日起5日内(11月26日至12月2日),凡对上述同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不同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院党委反映。联系电话:82298617或 82298598。
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委员会
2019年11月26日